澳洲发布AS/NZS 4417.2:2020的修订案A1:2026
2026年2月12日,澳大利亚标准协会和新西兰标准协会发布了《电气与电子设备监管符合性标志——第2部分:特定监管应用的具体要求》(AS/NZS 4417.2:2020)的修订案A1:2026。该修订案新增了部分产品类别的定义、修订了一些现有产品类别的定义、并且给予了一定时间的过渡期。
新增以下产品类别的定义:
B.2.74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
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电气设备:
(a) 便携式或固定式;
(b) 提供交流或直流电源用于电动汽车充电,或可提供双向能量传输;
(c) 包括集成在电缆中的控制和保护装置(IC-CPD)、车辆适配器或充电电缆组件;
(d) 不包括永久连接至电动汽车的设备。
B.2.75 电池储能系统
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电气设备:
(a) 内置电池系统,包含一个或多个电芯、模块或电池;
(b) 提供交流或直流输出;
(c) 位置固定;
(d) 具备与电气装置连接的接口;
(e) 可能包含隔离和保护装置;
(f) 可能包含电源调节设备;
(g) 除了用于连接电气装置的设施外,还可能配有向其他设备供电的输出端口。
B.2.76 延长线设备
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电气设备:
(a) 主要功能是延长电源插座的供电;
(b) 便携式;并且
(c) 仅由以下部件组成:
(i) 一个插头或插座适配器
(ii) 一根带护套的软线,以及
(iii) 一个延长线插座;
但不包括——
(d) 控制或调节装置;或
(e) 插座装置。
B.2.77 热泵热水器
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电气设备:
(a) 用于加热和储存沐浴、洗涤或类似用途的水;
(b) 包含电机压缩机和制冷系统;
(c) 无排气口;
(d) 储水容量不小于4.5升,也不大于680升;以及
(e) 是上述 (a) 至 (d) 项所述热泵热水器的组成部分;
但不包括:
(f) 包含加热元件的热泵热水器;
(g) 游泳池/水疗热泵
B.2.78 便携式储能电源
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电气设备:
(a) 内置固定式或可更换电池系统,包含一个或多个电芯、模块或电池,或具有将电池置于设备内部的装置;
(b) 提供交流输出;
(c) 便携或可运输;
(d) 具备向其他设备供电的输出接口,和/或具有与电气装置连接的供电接口;
(e) 包含隔离和保护装置;
(f) 包含电源调节设备。
此外,法规还修订了电弧焊机、双端发光半导体灯和热水器的产品定义。
